-
ADDRESS邵阳知名律师网
-
EMAILtieqiaolawyer@163.com
-
CALL US
-
WEIXIN18907390038
【案情简介】
2017年,李晓天为规避当地的房屋限购政策,借用其表哥王天顺名字购买房屋经济适用房,并申请了首套房屋贷款。王天顺取得房屋后,并未让李晓天居住,也未将房屋过户到李晓天名下。2018年李晓天诉确认该房屋归其所有,并由王天顺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
【裁判结果】
一审裁判:驳回李晓天诉讼请求。
二审裁判:维持原判。
【律师解读】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李晓天与王天顺之间借名买房委托关系是否成立?借名买房协议是否有效?
中国的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住房紧张,人尽皆知。住房的问题又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自住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本身就是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而设立的,具有公益性和社会保障性。如果允许借名购买,将极大损害应照顾群体的利益。限购和限贷政策作为各种限制炒房、投机购房、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重要经济手段,体现了社会的公益性和保障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规避限购、限贷政策而借名买房,尤其是政策性房屋,法官往往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借名买房的合同无效。
在本案中,一审法院认为:房屋已经登记在王天顺名下,李晓天称约定借名买房,但并无证据证明李晓天支付了购房的定金、首付款以及部分房贷。原告李晓天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房屋登记权利人的权属记载。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李晓天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李晓天提供的证据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双方存在借名委托购房的事实。但借名委托购房的合同无效,不能因此享有该房产物权,对其直接请求确权的行为不予支持。
李晓天为规避当地房屋限购政策,而借用王天顺的名义进行购房的行为,实际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属于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而不能因此确权其拥有该房屋的物权。
综上所述,李晓天可另行起诉王天顺返还其购房款。
盈科一日一法作者/高庆律师
湖南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热点: 邵阳律师 邵阳律师事务所 邵阳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位 邵阳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 邵阳律师协会 邵阳律师在线咨询 邵阳律师事务所电话 邵阳律师免费咨询 邵阳律师网 邵阳律师排名前十 湘律知识网 邵阳律师事务所 邵阳最厉害刑事辩护律师 邵阳最有名离婚律师 邵阳顶级交通事故律师
“ 山羊智能 ”十年专注助力律师线上营销、办公质量和效率,一心服务律师竟然常忘记毛遂自荐!
认识“ 山羊智能 ”才发现低成本网上营销、高质量、高效率办案的秘密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