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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旧村改造律师-没有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就将房屋强制拆除合法吗

发布日期:2024/11/3 阅读量:8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马先生的家乡实施旧村改造项目,他的房子被纳入拆迁征收的范围。一件对村庄发展、个人有利的项目为何走上了行政诉讼的程序?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东旧村改造律师-没有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就将房屋强制拆除合法吗

  位于山东德州某村为了与城市接轨,早日实现城乡结合的目标,决定对该村实施旧村改造项目。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5月向该村被拆迁征收的居民发放了通知书,并于村委会公告栏处进行了征收公示。

  征收过程中,包括马先生在内的七户居民均认为拆迁办给予的安置补偿过低,遂一直未签署安置补偿协议,拆迁办不再和该七户居民们商讨,直接下达了《房屋拆除决定书》,并预留了拆迁补偿份额,在2022年6月对该七户居民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其中有居民报警,可是仍未组织拆迁办肆意妄为的做法。

  作为代表的马先生认为拆迁办在没有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就强拆房屋的行为违法,决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经人介绍,委托我所律师全权代理后,律师仔细询问了前因后果,复盘核实,最终最出了维权方案,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拆迁办辩称:马先生为代表的的多户居民不签署补偿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工作进程,损害了公共利益,己方为维护公共利益,并经通知后拆除房屋,不应被认定为违法。

  对此,律师指出:依据《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拆迁办实施房屋强拆行为程序不合法;本根据《行政强制法》拆迁办已经实施的强拆行为,没有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强拆行为程序违法。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拆迁办针对马先生为首的七名居民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山东旧村改造律师-没有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就将房屋强制拆除合法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理拆迁案讼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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