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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者的陷阱

发布日期:2024/8/5 阅读量:198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众所周知,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由购房者和房屋所有人签订。但是,如果购房人未核实合同签订人是否为产权人以及该房屋是否有其他产权人,产权人或者其他共有人以合同签订人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未取得其授权,那么,购房者只能向合同签订人追究非常有限的合同过失责任,即因合同未能成立而给其造成的直接损失,并承担证据在于购房者。这种情况对于购房者来说将会非常不利。规避方法:根据房产证或预售合同等其他法律文件确定产权人。如果合同签字人不是业主,购房者应索要业主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付款方式模糊的陷阱:很多买卖双方通常只注重在房屋价格上达成一致,而没有对具体的付款方式给予应有的重视。因此,在后续的履约过程中,常常会因某笔款项的支付时间不明确而产生纠纷。受害方无奈只能承认自己倒霉,因为一开始与对方没有明确的条款。如何避免: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双方应就付款流程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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