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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

发布日期:2024/5/9 阅读量:34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中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北京拆迁律师温馨提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中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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