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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律师-农村房屋拆迁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3/14 阅读量:416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农村征地拆迁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地方政策来实施。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根据是否纳入城市规划区来区分。那么,农村拆迁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南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律师-农村房屋拆迁标准是什么

  湖南长沙县村民刘先生拥有一处合法房屋,为集体土地性质,房屋占地面积约300平,该房屋于2021年纳入征收范围,他想知道自己能获得哪些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是征收集体土地后将房屋等地上附着物一并征收,补偿方式主要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房屋补偿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征收过程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之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将补偿标准进行公告。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可分为:

  (1)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而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湖南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律师-农村房屋拆迁标准是什么”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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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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