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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律所贵州自建房拆迁律师回答拆迁协议未签房屋便被拆除合法吗

发布日期:2024/3/4 阅读量:346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拆迁协议未签房屋便被拆除?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网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北京冠领律所贵州自建房拆迁律师回答拆迁协议未签房屋便被拆除合法吗

  贵州六盘水自建房拆迁事件

  1992年,周灵(化名)在自己承包经营的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某区的土地上修建了一栋占地面积为0.25亩的二层私人自建房屋。2020年9月29日,因修建水钢排污管道,周灵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街道办多次与周灵协商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未果,于2020年9月25日向周灵下发《房屋征收通知书》,告知周灵到街道办洽谈并签订拆迁协议,周灵拒收。

  2020年9月29日,街道办便委托某测绘公司对周灵的房屋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并出具《周灵房屋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认定被拆除案涉房屋面积为70.56平方米。同日,街道办强制将周灵案涉房屋强制拆除。

  周灵认为对自行建造的房屋以及房屋内物品享有权属,受法律保护,街道办在未履行正常的征收征用程序的条件下强制拆除自己的房屋,进而导致周灵房屋内的财物毁损的行为,侵犯了周灵的财产权益,给周灵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为维护周灵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街道办强制拆除周灵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某区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庭审中,街道办辩称,在征收房屋前,街道办已下达房屋征收通知书告知周灵,街道办拆除周灵房屋属实,面积为70.56平方米,无其他答辩意见。

  律师观点

  街道办应当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与周灵协商签订拆迁协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而街道办在未与周灵达成拆迁协议或者报请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未对周灵房屋进行补偿的情况下,便组织人员将周灵的房屋拆除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但街道办的行政行为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依法应确认其违法。因此,对周灵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确认街道办于2020年9月29日强制拆除周灵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某区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购买的房屋被认定为“贵州自建房拆迁律师回答拆迁协议未签房屋便被拆除合法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杜智君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黄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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