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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尚拆迁律师:拆迁房屋价值评估结果会受哪些因素影响?

发布日期:2024/3/2 阅读量:35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大家都知道,正常情况下房屋价值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房屋征收补偿的多寡。

      但是在房屋价值实际评估过程中常常会有一些被拆迁人不知道的“猫腻”存在,使得被拆迁人本应得到的较高合理补偿莫名锐减。

      如果被拆迁人看不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就连维权都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所以说,即使是按照正常法定程序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被征收人也要对自身房屋应有的价值有所了解,避免评估结果被“动手脚”。

      京尚拆迁律师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正常情况下影响房屋价值评估结果的几种因素,大家可在做初步判断用以参考。

      当然,具体问题还是要咨询专业人士才能得到更准确的结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4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接下来,京尚拆迁律师具体来说说这些影响因素的概念。

      第一 区位区位是指被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以及房屋的周边环境、交通和商业服务便利成都、公共事业设施配套状况等区位调解因素。

      简单来说就是被拆迁房屋的地段和周边环境。

      不管是房屋拆迁还是租、购房屋,这些条件都会直接影响房子的价值。

      第二 房屋用途房屋用途是指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用途一栏标明的属性,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

      但实际拆迁过程中,很多房屋都是商改住或住改非,因此房屋的用途以及由此被影响的补偿标准的确定往往还要考虑具体情况,并不仅仅依赖登记确认。

      此前就被拆迁房屋用途如何确定的问题京尚拆迁律师专门做过一次推送,大家可以前往查阅,在此不多赘述。

      第三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指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或者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位补偿面积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第四 装饰装修装饰装修补偿应当结合装潢材料的档次、价格、折旧年限等因素,视每自然间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其建筑面积计算。

      但这部分补偿一般数额都较小,争议不大。

      第五 机器设备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安装费用或无法恢复使用机器设备的价值,由其购入价格、这就情况、使用情况、是否报废等具体因素确定。

      对可恢复使用的部分计算搬迁安装费用,不可恢复的部分也要通过评估给予补偿。

      第六 其他影响因素例如房屋建筑结构形式、新旧程度、楼层、楼高、朝向等。

      了解以上内容后大家会发现,影响房屋价值评估结果的因素和我们买房时确定房屋价值的因素基本重合。

      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所以说,大家在面对房屋价值评估时要做到心中有数,补偿明显低于周边市场价的,一定要提起警惕。

      对这方面问题实在缺乏了解的,可以向专业人士咨询,认为评估过程或结果存在问题的,也可以就具体情况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求助,请律师来做专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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