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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安置房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发布日期:2024/2/27 阅读量:363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以补偿为条件,依照法律规定强制将集体土地收归国家所有的行为。关于征收土地,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征收的对象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的土地不需要征收,采用划拨方式就可以;②征收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③征收土地只是土地所有权由集体转移给国家而不是土地买卖,在征收土地过程中所收取的各种税费,主要是为了安置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并不是土地所有权的买卖价格;④征地的管理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①基本农田;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③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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