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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在征收中有哪些权利:监督村务,确保征地补偿费落实到位

发布日期:2024/2/2 阅读量:36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乡镇政府在征收中有哪些权利:监督村务,确保征地补偿费落实到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由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这三部分组成。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果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也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在实践中,若乡镇政府不作为侵害了村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那么村民就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乡镇政府履行上述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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