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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手续占地就一定是违法占地吗?冠领律所律师告诉你,不是当事人违法,而是国土局的行

发布日期:2024/1/19 阅读量:35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案件概要】

  原告某厂、王某二原告有一处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下海石村的个人独资企业,证照齐全,合法经营。2018年7月9日被告兰州市国有土地资源局红古分局(以下简称“红古分局”)作出的兰国土资红罚字【2018】10号行政处罚的决定,认为某厂未经批准,擅自在下海石村占有国有未利用地10897.3㎡、集体建设用地2457.3㎡堆放煤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原告对此不服,遂诉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在原告委托之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其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9年1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办案风采】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两位终不负“法律卫士”的称号,既守护当事人的权益,又维护法律的威严。在这次案件中我们无法看到两位律师为了此案深夜伏案的疲劳,一组组证据背后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与对方有意或无意提交或有或无的一组组证据形成强烈的反差。如此恶劣的情形下,足以体现两位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最终此战以确认被告兰州市国土资源局红古分局作出兰国土资红罚字【2018】10号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违法。

  【案件意义】

  有权不任性,用权受监督,行政处罚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其做出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法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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