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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征迁拆违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12/2 阅读量:65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安徽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征迁拆违工作的意见

  • 作者:admin  点击:187次 发布时间:2016-03-23 16:13

  •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征迁拆违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征迁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被征地农民、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速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经市委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市区(本意见中系指宣州区整个行政区域,含宁国市天湖街道)集体土地征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等工作(以下简称“征迁拆违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完善政策、依法实施,整体推动、重点突破,着眼长远、有序推进,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形成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全社会共同努力、依法和谐征迁和强力禁违拆违的良好局面。
      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防止工作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二是坚持市区联动,以区(包括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州区政府、敬亭山风景区管委会,下同)为主的原则。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州区政府、敬亭山风景区管委会作为各自辖区内征迁拆违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直单位和部门全力支持配合。三是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好头、作表率。任何人不得利用权力或关系干扰甚至阻碍征迁拆违工作。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坚持征迁补偿方案公布、调查摸底结果公布、分户补偿情况公布,杜绝违规操作、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征迁拆违工作实效,实现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城市建设顺利推进、违法建设有效控制的目标,营造良好的城市建设发展环境。
      主要任务:一是完善土地房屋征迁政策。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政策,依法规范征迁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着重建立分级调度、合力推进、依法征迁、信访维稳、督查督办、考核激励、经费保障等机制,为征迁拆违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全面完成征迁拆违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按时按量完成征迁拆违目标任务。
      三、工作运行保障机制
      (一)健全征迁拆违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市征迁拆违指挥部,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市区征迁拆违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征迁拆违工作计划、配套措施,掌握各征迁责任主体工作进展,统筹协调各项日常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主动参与,落实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州区政府、敬亭山风景区管委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安排精干力量专门从事征迁拆违工作,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建立征迁拆违工作动态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征迁拆违工作统计制度。为全面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州区政府和敬亭山风景区管委会每月28日将《全市征迁拆违工作任务进度月报表》报市征迁拆违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市原则上每季度报一次。
      二是建立市征迁拆违重点项目调度制度。市委主要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征迁拆违重点项目调度会,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召开一次征迁拆违重点项目调度会,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实行特事特办,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各征迁拆违责任主体也要建立调度制度,每周至少调度一次。
      三是建立市征迁拆违工作通报制度。市征迁拆违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州区政府、敬亭山风景区管委会当月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建立任务下达和完成情况备案制度。各单位下达征迁任务要规范有序,合理确定完成时限,报市征迁拆违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州区政府、敬亭山风景区管委会完成征迁拆违工作任务后,分项目把征迁补偿方案、协议等材料(含电子档案)报市征迁拆违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建立征迁拆违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季度市征迁拆违指挥部组成督查督办组,对重点区域或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并形成专题报告和整改意见书,加强对各征迁拆违责任主体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建立征迁拆违工作政策调研机制。市征迁拆违指挥部办公室要全面掌握政策,加强培训指导,并会同各征迁拆违责任主体和相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政策、拆迁程序及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及时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五)建立征迁拆违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市厅级领导干部和区四大班子成员(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敬亭山风景区管委会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征迁拆违工作制度以及市直、区直单位包保征迁拆违项目制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责任,自觉服从调度,建立联动反应机制。
      宣传部门要把征迁拆违工作列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制定具体方案,把握宣传导向、内容和节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公安部门要加大征迁拆违工作的环境保障力度,成立市征迁拆违环境保障工作指挥部,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宣州区委政法委书记任政委,宣州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市公安局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同时,由市公安局组建一支专门队伍,依法服务于宣州区征迁拆违工作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并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征迁拆违工作予以支持。相关警力和工作安排方案,由市公安局党委会同宣州区委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户籍管理工作,宣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严禁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城市规划区范围外从严控制。
      市、区法院要加强对征迁拆违案件的审判及执行工作,做到快立案、快审查、快裁决、快执行。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州区政府要尽快建立司法强拆执行联动机制,并负责组织实施。市、区法制、司法等部门负责做好指导监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司法保障等工作。市、区人社、民政、卫生、住建等部门负责做好特困群众的就业、生活、住房等保障工作,并落实专人深入征迁拆违一线,开展调研和指导,推进和谐征迁、依法拆违。
      市、区工商、税务、国土、规划、住建、消防、城管、卫生、文化稽查等部门要服从市征迁拆违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指挥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建设不得办理供电、供水、供气、工商登记以及金融贷款等各类手续,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六)建立征迁拆违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征迁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市级征迁工作奖励基金,根据各征迁责任主体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情况,由市委市政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考核情况纳入效能监察和目标考核。对高效完成重点征迁任务的,可实行单项奖励。在征迁拆违工作一线锻炼、考察干部,对征迁拆违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提拔使用或重用;对征迁拆违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予以组织处理。完善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保证金制度,按照考评办法严格兑现奖惩。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一)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系统。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对征迁拆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做好征迁拆违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州区、敬亭山风景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征迁拆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征迁拆违工作作为推进发展的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足够的精力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对重点项目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环节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力以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精心组织,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
      (二)宣传发动,做深做细思想工作。把宣传发动和群众工作贯穿于征迁拆违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各个环节。围绕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更强、重点更突出、效果更明显的宣传工作新举措。深入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点对点”的宣传发动工作,讲明政策、说清道理,努力形成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征迁拆违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严明纪律,发挥基层组织的中坚作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真正把基层的责任明确起来,把基层的力量激发起来,把基层干群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做好征迁拆违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率先垂范的精神,带着对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责任心开展工作,努力做到干成事、不出事。对在征迁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认真落实土地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各项规定,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深入细致地做好利益关系人的思想工作,切实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对确需组织实施司法强拆或行政强拆的,所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必须提前上门做细致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五)完善程序,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征迁拆违工作程序,加强重点项目征迁工作管理,引导各征迁拆违责任主体投入更多精力开展工作。对每个重点项目要实行一名县级领导领衔、一套班子运作、一个方案实施,明确责任,包保联系。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的,第一次由市征迁拆违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限期督办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不能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和市效能办,并提请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
      (六)齐抓共管,认真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分类制定救助帮扶意见,细致做好相关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确保按时序进度推进,力争实现“以房等人”。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各部门对涉及征迁拆违的工作,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及时沟通,为扎实推进征迁拆违工作而共同努力。
    上述意见,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201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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