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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证据收集(一)征收中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

发布日期:2024/1/9 阅读量:409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征收中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拆迁方发布的盖有公章的公告、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存在的证据。这类文件也是我们被征收人能够据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征地拆迁时,一定要收集存留好。具体的文件主要其中包括征地公告、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通知书等。这些文件一般都会张贴在当地,我们可以提前选择拍照的方式保存下来。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在走法律途径时拿得出确切的证据,方便取证维权。因为个别地方的征收方在将公告文件张贴后又很快取下,只是做做文件公开的“样子”,其实很想在征收时浑水摸鱼,同时不给被征收人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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