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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划两条生态线,所涉居民和企业怎样配合

发布日期:2023/11/27 阅读量:373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滇池是云南最大的淡水湖,有“高原明珠”之称。但由于城市发展,工厂、楼房、农田、养殖场竞相向滇池排污,一度令其成为污染最严重的的湖泊。明珠蒙尘,25年的治理始终起色不大。

昆明新划两条生态线,所涉居民和企业怎样配合

  2021年,昆明市动真碰硬,抓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大力整改,扎实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拆除建筑物102万平方米,滇池生态治理取得重大进展。

  2022年1月21日,滇池管理局发布《云南省滇池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公示稿)》。根据《方案》,生态红线以生态廊道线不进入滇池保护一级区和确保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底线,主要依托滇池绿道建设。红线全长约134.9千米,围合面积约333.1平方千米。

  《方案》在原有的一级保护区线、红线基础上新增一条“黄线”。黄线主要依托环湖公路线建设落地,严格落实“实事求是、能大尽大”要求进行划定。黄线全长约117.3千米,围合面积约365.3平方千米。

  《方案》要求,在2022年底前,与保护治理无关的设施全面退出生态保护核心区,并制定详细退出方案。对生态缓冲区的管控以减少人口、建设用地、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严格限制开发建设活动。小区、村庄只减不增,坚决退出违规违建项目。对绿色发展区则提出严控建设用地总规模,严禁湖泊面山区域连片开发、房地产开发。

  与此前相比,《方案》规划的保护区范围扩大了不少,湖滨生态红线内涉及5个县级行政区,面积499602亩(包含水面),其中耕地4964亩、园地961亩、林地11610亩、草地3206亩;湖滨生态红线至湖泊生态黄线之间涉及土地面积48307亩,其中耕地11202亩、园地6826亩、林地6576亩、草地2470亩。不少土地面临拆迁、退耕还湖的局面。

  那么,两条线内的原有居民和企业该怎么办?

  对此,昆明市政府的政策是“全面甄别分类处置,认真甄别暂时不具备退出条件的事项,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将来逐步解决,但仍需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和存续期间管控措施并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27条第2款规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如果居住在“两线”内的居民因生态保护需要迁出,当地政府应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搬迁居民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对于企业来说,因“两线”的划定不能继续经营的,属于《行政许可法》中“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的情形,这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相关企业将会关停。

  但关停不是无偿的,为保护合法开办的企业的信赖利益,《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前已存在的合法探矿权、采矿权和取水权,以及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后各项手续完备且已征得保护区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和取水权,要分类提出差别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在保障探矿权、采矿权和取水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退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综上,“两线”范围内的合法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将会得到相应补偿。如果建筑本身是违法的,那么不仅得到补偿的几率很小,还将面临行政甚至是刑事处罚。

  《刑法》第342条之一规定,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还会构成污染环境罪。

  “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披襟岸帻,喜茫茫空阔无边!”相信在昆明市政府的铁腕出击下,这样的景象就在不远的将来!

  撰稿人: 秦佳

  文章类型:C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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