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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效力)

发布日期:2023/5/16 阅读量:188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债权转让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效力)

一、债权转让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1、转让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2、该债权是法律允许转让的;3、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第一款规定:让与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只要通知债务人了,就发生了债权转让的效力了。

债务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有以下四项: (1)存在的债务真实有效;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   4、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   5、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禁止利用债权的转移来牟取暴利。

二、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效力

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1、转让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2、该债权是法律允许转让的;3、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第一款规定:让与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公司债务转让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2、债务转让中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所以说公司债务转让主要是得债务有效,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且意思表示真实才能进行转让。

1、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2、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3、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除此之外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未通知,仅在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效力。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债权转让的规定,主要是合同法第80条到83条。《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债权转让必须向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只要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债权转让就生效。《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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