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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没有告知是欺诈吗(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

发布日期:2023/5/14 阅读量:248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债务转让没有告知是欺诈吗(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

一、债务转让没有告知是欺诈吗

民事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债务人在将自己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如实向债权人告知第三人的财产状况,根据被告知的情况,债权人有权同意或者拒绝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务转让转让行为。如果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的第三方受让人信息,或故意隐瞒受让人真实情况,而导致债权人作出错误决定的,可构成欺诈。

如果转让成功,原债务人除人身性的义务转移到新债务人身上,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也转移到新的债务人身上。

债务转让未通知债权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承担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从债的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无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不发生效力。因此,只要有通知即可,没有规定必须由债权人通知,担保人通知应当发生同样的效力。

不可以,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人不知道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或债权人虽通知了债务人,但只用口头形式通知,债务人出于达到拖延履行债务的目的,不承认债权人将债权转让已通知他的事实。

没有公示或者没有登记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转让给第三人,通知债务人就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另外,以下三种情况不得转让: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②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

不可以,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人不知道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或债权人虽通知了债务人,但只用口头形式通知,债务人出于达到拖延履行债务的目的,不承认债权人将债权转让已通知他的事实。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是不能生效的。《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无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务转让未通知债权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承担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从债的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判决驳回寰宇公司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兴邦机械公司未将该债权转让通知星华公司,该转让协议无效。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判决驳回寰宇公司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兴邦机械公司未将该债权转让通知星华公司,该债权转让对星华公司不发生效力,应驳回寰宇公司的诉请。第三种意见认为,应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虽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没有通知债务人,但债权受让人起诉应视为债权转让的“通知”,法院应该直接审理,而不应驳回受让债权人的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对于你这类问题,有以下几种做法:第一种:你自己接受这个债权转让,也就是你同意。你姨姨发公告是可行的,但必须经过一段时候才能转让债权,债务人有个时间段获知权。第二种,你不同意债权转让,这个债务就转不到你这,你姨姨还是你的债务人。第三种,你们也别搞什么债权转让,你让你姨姨直接到法院起诉或者你姨姨给你写个授权委托书由你以你姨姨的名义起诉债务人,再让她写个执行回来的案款冲抵你们之间的债务就一切OK了!

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转让是无效的,同时诉讼时效也没有中断。《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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