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订立担保合同“五不要”

发布日期:2023/5/12 阅读量:166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订立担保合同“五不要”

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候需要明确采取哪种担保方式、担保的范围、担保的期限,主债权的相关情况等。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担保法》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1、以欺骗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2、担保合同不是必须要公正,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合法有效的。3、法院会受理,因为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她,她需要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4、看双方的证据。

1.第一个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一个15岁的孩子和一个商人签订一份合同,那个小孩先付了500元,那个商人则有商人乙作为担保。最后,如果有纠纷,肯定是合同无效解除,但是担保人还是要承担起那个500元的民事责任。2.第二个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一般在一个公司里面,如果以公司的名义担保,一般要经过董事会的批准通过,不是经理可以自己决定的,这个是《公司法》里面有规定的,如果经理自己决定,也就是法条上讲的超越权限,如果债权人知道它是超越权限的担保人,还同意,那么这个就是无效的,否则,是有效的,法律上还是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呵

第二节 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你可以在网上查合同担保法

合同无效一般是因为: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担保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否则得不偿失。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 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 6、是担保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 7、用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 8、情况是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未能及时的行使权利。

个人担保没有硬性要求一定要书面合同,口头协议也是协议的一种,但是在实际中,书面合同应用的更广泛,合同上注明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处理法律纠纷时,是很好的处理依据,可以防止当事人反悔。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担保法》第5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借贷纠纷是指因借用他人财物不能按时归还,在借用人与出借人之间产生的纠纷。一般借贷纠纷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


湖南经济纠纷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zhaiwujiufen)提供邵阳市经济纠纷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