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DRESS邵阳知名律师网
-
EMAILtieqiaolawyer@163.com
-
CALL US
-
WEIXIN18907390038
(一)基本案情,2012年11月13日,张某向马某借款36500元,并向马某出具借条一张。
经马某催要,张某在2013年年底归还20000元,剩余16500元未予归还。
利息计算应以月利率5.125‰为准。
,(二)裁判结果,吉木乃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马某依约定向张某提供借款,张某以此向马某出具借条,马某、张某之间形成了借贷关系。
马某依约定借款给张某,张某就应依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本案中,张某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原、张某之间形成的不是借贷关系。
马某要求张某偿还16500元借款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马某要求张某支付借款利息,因原、张某未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方法,马某亦未提供证据证明马某要求张某归还借款的具体时间,因此马某要求张某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判决张某偿付马某借款165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给付;驳回马某要求张某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张某、马某均未提出上诉,表示服判。
,(三)典型意义,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法律区分了有约定和无约定两种情形。
本案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利息和利息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而本案马某未提供证据证明何时向张某主张了权利,何时应开始计算逾期利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和谐稳定,故驳回马某对利息主张。
湖南经济纠纷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zhaiwujiufen)提供邵阳市经济纠纷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热点: 邵阳律师 邵阳律师事务所 邵阳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位 邵阳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 邵阳律师协会 邵阳律师在线咨询 邵阳律师事务所电话 邵阳律师免费咨询 邵阳律师网 邵阳律师排名前十 湘律知识网 邵阳律师事务所 邵阳最厉害刑事辩护律师 邵阳最有名离婚律师 邵阳顶级交通事故律师
“ 山羊智能 ”十年专注助力律师线上营销、办公质量和效率,一心服务律师竟然常忘记毛遂自荐!
认识“ 山羊智能 ”才发现低成本网上营销、高质量、高效率办案的秘密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