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要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4/7/15 阅读量:98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一、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要如何处理

  我国《民法典》第668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二、借款的利息怎么算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的利息,借款的利息按实际的借款期限来计算,当然合同可以另有约定。民间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不需支付利息,而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的利息。

  《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民间个人借款,无约定利息的不需支付,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规定。

  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三、民间借贷一般要开几次庭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因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通过会询问民间借贷纠纷开庭几次。事实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审理一起案件的次数,但是对审理期限有规定。

  (一)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都会受理。法院确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于不同的案件以及可能出现的状况,审理次数也会有所不同,审结期限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要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的利息,借款的利息按实际的借款期限来计算,当然合同可以另有约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湖南经济纠纷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zhaiwujiufen)提供邵阳市经济纠纷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