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债权转让可以附条件吗

发布日期:2024/6/20 阅读量:114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一、债权转让可以附条件吗

  债权转让是可以附加条件的,但附加转让条件的时候,债权人要与债务人协商所附加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需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吗

  1.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时,必须把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通知债务人向第三人(新债权人)履行。

  否则,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快车提醒您,进行债权转让的只需要及时通知到债务人,而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签字同意。

  三、债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湖南经济纠纷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zhaiwujiufen)提供邵阳市经济纠纷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