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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借款合同效力裁判规则十条之三

发布日期:2023/2/25 阅读量:23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三、就未履行债务重新订立合同的效力,万通实业公司与兰州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终字第209号民事判决书),【裁判摘要】,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中未履行的债务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债务人明知并且认可新合同中的一切内容,没有证据证明新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新合同中关于债务数额的约定,应视为债务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

      只要该处分行为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即应认定新合同中关于债务数额的约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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