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转载-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五

发布日期:2023/8/31 阅读量:178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案例五:赠送旅游不能免责【案情简介】2016年3月25日,玉海市监所接到吴先生的投诉,家里79岁高龄的吴爷爷在一家保健品店购买价值5000元的保健品后,被商家安排参与免费旅游。

      3月19日,吴爷爷和另外20多名老人一起被带到江苏宜兴旅游,次日老人在宾馆出现神志不清、手脚不便、无法自理等异常状况,但是组织者却未采取任何救援措施。

      直至当日下午6时,回到瑞安后,老人才被家人送到市人民医院急诊抢救住院治疗。

      【处理结果】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被诉方一次性赔偿老人医疗费、护理费、路费、后续治疗费等45000元,退还预存货款9000元,在被诉人处购买但尚未食用的保健品作退货处理。

      【案例分析】此案中老人参加的免费旅游,实属经营者因消费者购买商品提供的赠品。

      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家组织的免费旅游,不仅不能因免费而免责,同时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故老人的住院医疗等费用经营者理应承担。

      


湖南经济纠纷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zhaiwujiufen)提供邵阳市经济纠纷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