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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介入“辱母案”:愿正义不缺席

发布日期:2023/8/8 阅读量:18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这个周末颇不平静。

      尽管阳光勉力出云,尽管春花次第开放,而公众的郁郁不平之气并未因之稍减。

      舆情激愤来自一起辱母杀人案。

         2016年4月14日,山东22岁男子于欢,在忍受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

      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后因失血过多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媒体报道之后,网上为于欢喊屈鸣冤的声音几乎呈“一边倒”之势。

         3月26日,最高院官微转发山东高院的情况通报称,山东省高院已受理此案上诉;最高检也于当日发布消息称,“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

      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   这表明,这一案件已经进入国家视野,具体案件处置的是非、罪错、轻重等等情由,必将有一个说法。

         根据相关规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变更;发现下级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检察院予以纠正。

      最高检派员调查本就是职责所在,山东省高院受理上诉也是依法行事。

      事情的真相以及嗣后走向如何,还有待于调查之后的判定。

         公众的情绪可以理解,但就法律判决本身而言,还需要建立在更权威而详实的调查基础上。

      在一轮的沸腾民意之后,不妨留给相关部门一个调查、处置的时间。

      即便是司法纠偏、纠错,也非一蹴而就。

         现实有时候比想象的复杂。

      以民间借贷而言,当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难以从正常的渠道获得金融支持,恐怕只能选择高利贷。

      而退一步讲,即便是民间借贷,似乎也应该严格纳入监管,而不是听任畸高利益将原本旨在救命的借贷企业缠死。

      另外也有爆料,称当事人一边借贷,一边又涉嫌自己放贷。

      这是要把事实搅浑,还是幕后却有值得梳理的乱象,诸如此类的问题显然应该正视。

      毕竟在个案的是非黑白之外,当地法治环境如何,有没有需要反思之处,也是公众所关心的。

         还有,基层警察面对着经济社会中几乎所有的争执,如何措手确实值得探讨。

      有人拿出公安不得干预经济纠纷的规定,但这个规定在具体情形中是不是适用,该不该执行,或者说,当民众被限制自由,甚至遭遇严重的人身侮辱之时,该怎么合情合法地处置。

      也需要从具体案例中总结经验,并进而完善法规。

         如有媒体所言,“这起案件从被报道出来,经舆论质疑到形成终审判决,实际上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又一次普法,也是塑造社会共识的一个机会。

      ”惟愿有关部门能够抓住这个机会,排除各种案外干扰,给法律一个机会,给社会一个交代。

      而公众,也不妨多一些耐心,且静观其变。

      毕竟,所有的努力与表达,都是为了弥合社会的创痕而非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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