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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失踪如何保护债权?

发布日期:2024/1/27 阅读量:178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借款人失踪如何保护债权?,余某某2009年借给他人10万元,约定利息5000元/年,有借条,每年均按时支付利息。

      2014年偿还了5万元本金后,变更了借条,借款数额为5万元,但此后借款人不但未支付利息,人都联系不到了。

      如何处理此事?,律师解答:一是及时起诉,确认债权。

      看借条上对于还款期限有无约定。

      如果有约定,应从约定还款期限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就是说2年之内必需起诉,走过年法院就不予以支持。

      如果没有约定,适用最长的诉讼时效20年,在20年之内必需起诉,超过20年法院不予以支持;也可以通过登报等方式催告一下对方后,再起诉。

      通过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确定债权,保证债权不会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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