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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上班受伤后老板不再支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24/11/14 阅读量:4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用人单位应当向工伤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因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人身伤害的,保险机构应当为受伤职工提供劳动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工伤事故后的基本法律关系。法律建议:如果受伤的农民工老板不再支付医疗费怎么办
我以为我的亲戚14岁时在北京工作,伤了一只眼睛。老板只支付了5000多英镑的医药费,但以缺钱为由停止支付医药费。现在这个孩子的眼睛还在接受治疗,他的视力只有0。3.问:你需要什么程序来使用法律手段来捍卫你的权利
王老师回答:
如果你的亲属在工厂工作,你应该先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你为个人工作,你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知识:
《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条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他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雇主对赔偿负有连带责任,他可以向雇员索赔。
前款所称从事就业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委托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如果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其职责或与履行其职责有内在联系,则应视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损害自己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者选择上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给雇员造成人身伤害,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方索赔。
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因生产安全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用人单位和分包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用人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或者条件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后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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