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一场打斗造成一级轻伤,对方撤回诉讼,法庭会判什么

发布日期:2024/9/27 阅读量:54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法律意见书】因打斗致一级轻伤。受害人已涉嫌故意伤害。受害方无权撤诉。 。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书的,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造成他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的方法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缓刑: 18岁以下、孕妇、75岁以上人员可能被暂停。被判处缓刑的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犯罪情节较轻的; (2) 已表现出悔改的心; (三)不存在再犯罪风险; (四)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湖南行政诉讼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xingzhengsusong)提供邵阳市行政诉讼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