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转载-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一

发布日期:2023/9/23 阅读量:126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未按要求和形式公开信息  2013年6月27日,包头市二道沙河北村张某某等8人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包头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征收其承包地的征地批复及所有报批文件,形式为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政府部门公章。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在法定期限内未予答复,张某某等8人遂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行政复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予以答复。

      2013年10月28日,张某某等8人收到答复。

      之后,张某某等8人又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撤销公开答复并重新公开。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认为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履行公开职责,驳回了张某某等8人的复议申请。

      张某某等8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答复》的三项内容中,第一项、第二项公开的内容无法确认系申请公开承包地的相关政府信息,第三项没有依申请公开,且没有按申请要求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开,判决撤销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答复》责令包头市国土资源局针对张某某等8人申请的事项和形式要求重新公开政府信息。

      


湖南行政诉讼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xingzhengsusong)提供邵阳市行政诉讼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