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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也算是受过刑事处罚吗(判缓刑也算判刑吗)

发布日期:2023/5/16 阅读量:38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判缓刑也算是受过刑事处罚吗(判缓刑也算判刑吗)

一、判缓刑也算是受过刑事处罚吗

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 我国缓刑制度,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它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可见,缓刑不是具体的刑种,本身不是刑罚,只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1】缓刑是刑事处罚。在刑法中有叙述。【2】刑法第五节 缓刑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也是一种刑罚,只是一种变通的强制措施:缓刑考验期满,如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又没有犯新罪,此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根据你不是公务员,没有行政编制,所以并不影响你现在的工作。

属于。缓刑之本意是对犯罪者应判处3年以下尤其徒刑刑罚,但依据其犯罪情节等因素,可判处缓刑,即暂缓刑罚的执行。等缓刑期满,即属于已经执行完毕。即监外执行代替了监内执行。

缓刑属于刑事处罚中的特殊制度,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是二个不同的概念。《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问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答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属于,只要被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包括缓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人,都是受过刑事处分的人。

当然不是,比方说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指的是,如果能通过3年的缓刑考验期,那么就不再执行1年的有期徒刑。相当于没有被处罚,当然就不属于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缓刑不是刑罚,是刑罚的的具体运用。被判缓刑必然有刑事处罚在前的。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第(一)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因此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的就不再具备担任公务员的条件,会被开除公职。如果是企、事业单位,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判缓刑也算判刑吗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从定义就可以看出是已经判刑了。

缓刑考验期只是在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执行所判刑罚前,依法确立的一段考察时间,而不是刑罚的执行期。若考验期满,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产生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结果。对有漏罪或犯新罪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不能折抵判处刑罚的刑期。

那是肯定算的!缓刑还是要受法律监督的!朋友,你父亲的缓刑,是不会影响你的!放心,这是有政策规定的!不会连坐

你好,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不坐牢的情况是:      其一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二是罪犯不属累犯。 坐牢的情节是: 再次犯罪  或者不配合公安机关 法院认为有必要收监的 望采纳!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比如被判刑3年缓刑3年执行,是指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但延缓3年再执行,在这3年内你再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形,就不再执行那3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是同样性质。(你说的“或者判无期徒刑缓刑两年执行”是不对的,无期徒刑没缓刑)

判刑包涵的比较笼统,其中也包括缓刑,而缓刑就是对犯罪嫌疑人设定一个考验期限,如果在考验期限内表现良好,就不再执行刑罚。

你所说有期徒刑是宣判刑,缓刑是缓刑考验期。所以有期徒刑缓刑是否属于有期徒刑。缓刑与减刑和假释都属于刑罚执行制度。 缓刑适用条件:1、被告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至于再危害社会。3、被告不是累犯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缓刑即不属于主刑也不是附加刑。我国的刑法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型五种,附加刑有剥夺政治权力、罚金和没收财产三种,还有一种特殊的钟对名国人的驱逐出境。

缓刑适用条件:1、被告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至于再危害社会。3、被告不是累犯

缓刑是对判处拘役、三年以有期徒刑量刑的具体运用,宣告缓刑的同时,还必须有其它的刑罚,如果有期徒刑二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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