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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胁从犯(胁从犯的特征)

发布日期:2023/5/15 阅读量:378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哪些是胁从犯(胁从犯的特征)

一、哪些是胁从犯

什么从什么?如:胁从犯 [ xié cóng fàn ] 在共同犯罪中因受胁迫参加犯罪活动的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人从众 [ rén cóng zhòng ] 指人盲目,没有主见,等同于从众心理。

1.将物体烧到红炽状态,放在南北方向上自然冷却   2.用磁体的南极或北极,沿物体向一个方向摩擦几次   3.在物体上绕上绝缘导线,通入直流电,经过一段时间后取下即可

黄金瞳有天眼,能感应到古董真假,后来去赌石,能感应玉质好坏,发了大财,后又通过透视功能大战赌王、打捞沉船啥的。

1,一切物体在任何情况下,在不受外力的作用时,总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2,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3,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条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弹力是接触力,弹力只能存在于物体的相互接触处,但相互接触的物体之间,并不一定有弹力的作用。因为弹力的产生不仅要接触,还要有相互作用。   代表:拉力 压力 支持力 推力 张力

不能完全区分啊 就像鳄鱼一样 怎么能区分陆生 还是水生呢为什么说苔藓植物是两栖植物: 生殖上以----水作为媒介 ,多生长在潮湿的地方望采纳 谢谢

颧神经在翼腭窝内发出,经眶下裂入眶,穿眶外侧壁至面部,分支分布于颧、颞部皮肤。颧神经在行程中发出由副交感节后神经纤维组成的小支与泪腺神经吻合,此支进入泪腺,控制泪腺分泌。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

二、胁从犯的特征

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以下几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

胁从犯在通常的情况下是从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胁从犯可以成为主犯的。紧急避险是损害小利益保全大利益,但不构成犯罪。胁从犯从事的是犯罪行为,他完全可以不去做。

《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胁从犯主观上不完全自愿参加犯罪,主观罪过性小,客观上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行为的危害程度轻。在处罚胁从犯时,一定要以其犯罪情节为依据。这里的犯罪情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胁迫的程度,二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说明胁从犯的刑事责任轻于从犯。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不一样。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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