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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可以在行政拘留所进行执行吗(监视居住可以行政诉讼吗)

发布日期:2023/5/11 阅读量:30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监视居住可以在行政拘留所进行执行吗(监视居住可以行政诉讼吗)

一、监视居住可以在行政拘留所进行执行吗

涉嫌犯罪被逮捕,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去看守所拿回自己的钱。  根据法律规定,人犯不需要缴纳生活费。对于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  《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管制是社会服刑人员,由司法部门监管,拘役由法院执行,看守所羁押,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由居住地派出所或办案单位执行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行政拘留通常适用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情况,期限一般为10-15天;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可以通过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可以。 治安拘留所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检查、不扣押。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可以到治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二、监视居住可以行政诉讼吗

你起诉什么,刑事拘留37天是公安机关的30天加上了检察院的7天时间,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肯定是检察院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对你监视居住的。要注意,在监视居住期间不能违反相关规定。

不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需要看本案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如果是公诉案件,刑事部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受害人只能在提起公诉后就民事部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另案起诉;如果是自诉案件,且被害人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对民事部分另案起诉的,可以随时去起诉。

只有公安局能逮捕,检察院只能批准逮捕。不能免予起诉,监视居住。补充: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涉嫌犯罪的,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便于羁押的,可以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被判处管制,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属我国刑法自由刑中最轻刑罚。管制期间,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法院禁止令,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要报相关部门批准。争取减刑。

你好监视居住不是只有侦查阶段才能适用的强制措施,而是适用于诉讼活动的各个阶段;刑诉法没有规定哪种强制措施只能用于侦查阶段。

第一和第三都可以按物权法的规定提起诉讼,只是第一是行政诉讼,因为他的主体是行政单位,第三是民事诉讼,他的主体是法人,第三点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建设也可以做第二不被告,地二应该是民事,应为他的主体不是行政单位,只有是行政部门才能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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