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是一种刑罚,但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将采取强制措施。对于那些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刑期的开始时间就可以决定什么时候出狱,那么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让我们看看。
一、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1.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如果该人在判决前被拘留,拘留1天应从刑期中扣除。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要经过劳动改造。
3、服刑期间,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某些条件的人也可以假释。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内容的规定
1.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刑期,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以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该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革。
3.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一个人在判决执行之前被拘留,一天的拘留应视为一天的判决。
4.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该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他们不必立即被处决,他们可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但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决定的除外。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批准。
5.第四十九条死刑不适用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或者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6.第五十条死刑缓期执行的,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两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7.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从判决确认之日起计算。从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期满之日起计算。
8.第五十二条罚款数额根据犯罪情节确定。
这是的编辑介绍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个问题的答案,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有期徒刑的刑期一般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该人在判决之前被拘留,拘留日期可以与刑期日期相对应。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到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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