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计算机技术,借助网络攻击自己的系统或者信息,破坏或者利用网络实施其他犯罪的总称。
(一)犯罪形式多样化.网络犯罪的最初表现形式是黑客行为。主要表现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近年来,网络犯罪逐渐向其他犯罪对象和领域蔓延,如通过互联网实施的侵犯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犯罪增加,逐渐成为网络犯罪的主要形式。
(二)犯罪行为明显化.随着网络使用的日益普及,网络技术犯罪在网络犯罪中呈现出相对下降的趋势,而针对普通公众的网络滥用犯罪呈上升趋势。因此,犯罪手段比以前更容易识别,行为暴露,容易发现。
(三)犯罪结果多元化.目前,不仅有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的sbcoder犯罪(如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计算机资产罪等社会危害性大、危害后果难以预料的犯罪),还有通过网络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犯罪。
(四)犯罪多有预谋.演员是利用计算机专业知识从事智力犯罪的,他们都事先有详细的计划。比如,某县镇一女子以网上交友为名,以父母生病、被绑架等各种理由,骗走一名外省男网友十多万元。
(五)犯罪隐蔽性强.网络犯罪时间短、过程简单,没有具体的客观表现形式,一般没有固定的犯罪场所。犯罪主体可以单独行动,很容易破坏犯罪痕迹。因此,网络犯罪很难发现和侦破,也很难确定犯罪主体。
(六)犯罪主体呈低龄化趋势.随着网络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熟悉了网络的应用。但由于其冲动、刺激的心理特点和法律意识淡薄,经常非法侵入他人网络获取非法利益。
(七)犯罪侵害的目标较集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主要是非法占有财物或者扰乱社会程序,因此犯罪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证券、电信等重要部门和单位,或者各种大公司,其中金融、证券部门是重点打击对象。
(八)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大.随着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整个社会对网络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网络犯罪的肆意入侵和破坏,很可能会导致使用网络的单位工作瘫痪,尤其是一些涉密单位。如果网络犯罪导致涉密数据被泄露或破坏,后果将更加不堪设想。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防、电力、银行和电话系统现已数字化和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被入侵破坏,后果不堪设想。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湖南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