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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羊排,吃猪骨头,遭受诈骗的消费者可申请双倍赔偿

发布日期:2024/8/18 阅读量:10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点羊排吃猪骨头

据北青报报道,10月14日,国际动物考古协会理事会暨全球发展与中国视角的动物考古学学术研讨会在郑州开幕,13日是会议报到日。当晚,几位考古学家到一家餐馆吃饭,点了一盘烤羊腿。吃完后,一位动物考古专家认为盘子里剩下的骨头是猪骨头,而不是羊骨头。 15日,发现“猪骨头”的郑州大学历史学院讲师李凡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的研究方向是动物考古学,研究内容包括确定猪骨头的种类。根据出土的动物骨头制作的动物。那天根据其中一道菜暴露的肩胛骨,他们可以清楚地判断出那是猪骨。李凡说,除了她之外,现场还有一位动物考古学家也认为这些骨头实际上是猪骨头。

遭遇诈骗的消费者可申请双倍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请求增加对消费者损失的赔偿。增加的补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价格的两倍。 ”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规定《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1。销售掺假、掺假、假冒伪劣商品的;

2。采用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所售商品不足的;

3。冒充正品销售“加工品”、“次品”、“不合格品”等产品;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

5。销售虚假产品说明、产品标准、实物样品等商品的;

6。不以您的真实姓名和标记销售商品;

7。采用聘用他人等方式诱导欺骗性销售的;

8。进行虚假的现场演示、解释;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进行虚假广告;

10。诈骗消费者预付款;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格而不提供货品或者不按约定条件提供货品的;

12。通过虚假“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

13。采用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骗消费者的。 ,

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同时,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湖南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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