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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在我身边,死刑前线的“老黄牛”

发布日期:2024/7/5 阅读量:204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我很快就要退休了。我要在一年内完成两年的工作,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这是执行法官和姚新志在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经常说的话。

说起老法官姚新志,与他交往过的人都对他赞不绝口,与他并肩作战的法警们都对他刮目相看:“其实榜样就在我们身边,他就是我们法官中的‘老黄牛’。 ”

10月23日,59岁的姚新志作为邵阳市双清区委宣传队成员,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期间突发脑溢血摔倒在台上。在区财政局讲话他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和紧急手术,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11月5日,双清区委书记吴劲松提出要求,大力宣传弘扬姚新志同志的先进事迹,树立榜样,弘扬正气。

忠诚于党 树立标杆 永攀新高度

从乡镇长到区党校校长,再到法院纪检组长,姚新志在每一个岗位上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留下了一串串辉煌的业绩,但他却从未取得过成就。因此对组织提出了要求。 ,提出条件,并没有靠老人家来炫耀。用他的话说:我的“铁树”一定会在工作中“开花结果”。

2011年,组织安排姚新志担任双清法院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在大家眼里,他是一个“官员”,但在他看来,他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待人一向低调、谦虚、真诚。他不仅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还主动接手了许多常人会回避的艰巨任务。他为单位排忧解难,却从不抱怨、抱怨。疲劳的。纪检工作是管人、管事、得罪人。无私奉献、遵纪守法是纪检干部的基本道德。与法官处理案件的方式有着惊人的相似,这为姚新志应该怎样做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奠定了基础。具有思想品德和法治理念。

2013年,非法律专业人士的姚新志在繁忙的日程中抽身休息,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知识。经过不懈的努力,他获得了法官的“入门资格”。当时,他已经53岁了。三年后,全国法院开始进行载入史册的司法制度改革,实行法官办案制度。此时,他主动提出辞去党组成员职务,脱下“官袍”,希望能上岗,真正成为为人民主持公平正义的法官。

众人惊讶道:“不到四年就退休了,这‘官’职也不好,这么大年纪了,还到一线办案?”

“他就是喜欢胡闹。”姚新志的家人这样评价他。

最终,在通过严格的考试和评估后,姚新志如愿以偿,成为了后法官。 56岁时,他以一名普通高管的身份开始了一线高管生涯,并继续在一线发光发热。他本来可以晋升为四级高级法官,但由于名额有限,他主动放弃,让给了其他年轻有实力的法官; 2019年,有晋升四级高级法官的名额,他再次主动放弃。同事、朋友、家人都非常不理解。他说:“我即将退休,名额稀缺,工资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最大的安慰和荣幸是我可以处理案件直到退休的最后一天。”

铁心执法,披荆斩棘的“利剑”

56岁的他,在行政工作上绝对是“资深”。执行案件情况复杂。有的案件不仅人数众多,而且行刑地点特别偏远。此外还有人、事难找等原因。没有异于常人的坚韧,是很难坚持下来的。但姚新志已经做到了。三年了。三年来,他共审结案件358件,平均三天一件。绝大多数案件都是疑难复杂案件,也有大量涉及纠缠、骚扰的案件。但他办理的执行案件大部分都已结案,并受到执行申请人的高度评价,真正达到了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群众满意的背后,是坚持和心血。当我在法庭上看到姚新志时,他要么是着急准备出去执行死刑,要么是长途跋涉执行死刑回来,要么是手里拿着厚厚的文件,带着申请的人。执行以收取执行付款。

“昨天周日,我路过邵阳大道时,看到姚法官冒雨劝说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当时我深受感动。” 2017年12月的一天,双清法院副院长王跃民兴奋地讲述了自己的所见所闻。 。

原来,案件因被执行人与法院“捉迷藏”而被拖延了很长时间。当年,申请执行的人告诉姚法官,对方最近在工地。得知消息后,姚新志日日夜夜想尽办法寻找对方踪迹,终于在周末休息时遇到了这个神出鬼没的被处决者。刚开始说话的时候,对方一副拒绝付款的样子,语气十分傲慢。当时正值腊月,天空中飘落着一丝冷雨。姚法官一边和他说话,一边帮他擦掉肩膀上的水珠。这些不经意的举动和善意的劝告化解了对方的敌意。他先是一愣,随后语气开始软化,表示愿意与姚法官好好谈谈。正是春风化雨般的“温柔”,让姚新志为无数原本被认为“无解”的执行案件打开了执行“缺口”。

虽然姚新志平时温和有礼,但只要他所执行的案件充满“法律”的权威,当事人就会心服口服。正是这样,他成功解决了众多棘手、复杂的执法信访案件。他坚信信誉是最好的“剑”。

一张热心为人民服务、人人皆知的“名片”。

不了解姚新志的人可能会认为,按理说,当过“官”的人自然会有一些架子。然而一心一意工作的姚新志不但没有“官方”架子,对待当事人甚至比其他人还要厚道。他照顾他的家人。

在执行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其中一方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律,对法院的执行产生了误解,开始小题大作。姚新志明白对方是乘坐清晨的公交车来到法庭的,也知道对方对法律知之甚少。抱着同情的想法,他先把他请进了办公室,然后从案件本身开始给他讲解法律原理。由于临近食堂午餐时间,姚法官以为对方路途较远,车程较长,便主动让客户去食堂吃饭,并从外面买了饭菜给他。他自己的口袋。吃饭时,他还不忘安慰他,引来了周围的警察。关注:“像姚法官这样的老党员真是凤毛麟角!”

姚新志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他常说:“每个上法庭打官司的人都有自己的难处,理解、体贴才是最好的工作方式。”

有客户来询问:“怎么去执行局?听说法院里有一个姚法官,办案公平公正,他办的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吧?我想就执法问题咨询他。”

就这样,姚新志成为了双清地方法院的一张“名片”,他的“老黄牛”式的工作精神始终感染着身边的人。

此外,姚新志还以正直、淡泊名利而闻名。在与客户打交道的过程中,他自掏腰包的情况屡见不鲜;由于工作出色,近年来经常被推荐、评选为各类“先进”。但他并不在意,总是谦虚地微笑着拒绝:“我不会用,这些荣誉应该留给年轻人。”

辛勤耕耘的背后,姚新志还留下了一系列光辉足迹:2003年荣获三等功一次,2009年荣获市委党校“优秀校长”称号,2015年荣获市委党校“优秀校长”称号。被评为邵阳市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双清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驻村帮扶工作先进个人。 2016年被评为区群众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纪检监察投诉举报处理先进个人。曾多次受到区政府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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