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胜诉故事】个人隐私并非逃避公开职责的挡箭牌,冠领律师代理申请履职案胜诉

发布日期:2024/2/26 阅读量:44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你拆我家的房子,我想了解一下拆迁项目怎么就不行了?”

  河北省石家庄市某村村民刘和建向当地征收部门询问征收相关信息时,征收部门一句涉及隐私将其怼得哑口无言。那么,在面临征收时,征收部门能否直接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征收项目的相关信息呢?

【胜诉故事】个人隐私并非逃避公开职责的挡箭牌,冠领律师代理申请履职案胜诉-1

  2021年初,刘和建家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工作人员上门测量了房屋后便没有了下文,相关单位也一直没有公示相关信息。换句话说,当地村民对于此次征收的信息完全不了解。

  一年后,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始上门协商补偿问题。面对极低的补偿标准,刘和建要求工作人员出示相关文件,可对方总是以国家规定敷衍回答。这显然并不能让刘和建信服,他找到征收部门想问个明白,却被拒之门外。

  那段日子,刘和建时常在网上浏览征收相关的法律规定,却始终一头雾水。正当他一筹莫展时,邻居刘元波提出通过律师的帮助维权。两人协商过后,决定共同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苗薇薇律师接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办案经过

  2022年4月,冠领律师代理刘和建、刘元波向征收部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请求公开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拨付情况等相关信息。征收部门只对部分内容作出了答复,而针对重要的信息,仅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予公开。对于这样含糊其辞的答复,冠领律师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请求对征收部门不履职的行为作出处理,然而上级部门却维持了征收部门的答复书。

【胜诉故事】个人隐私并非逃避公开职责的挡箭牌,冠领律师代理申请履职案胜诉-2

  连续两次受挫,冠领律师迎难而上,代理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两个部门齐称申请公开的部分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且不属于征收部门负责公开。

  冠领律师提出: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负责征收的行政部门应当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由此可见,征收部门具有制作并公开相关信息的职责。并且,刘和建、刘元波作为被征收人,有权查看相关征收信息,征收部门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且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此作出的答复书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案件结果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审查后,法院认定征收部门作出的答复书主要证据不足,上级部门作出的复议决定错误,判决:

  1.撤销征收部门作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中的部分答复内容。

  2.撤销上级部门作出的复议决定。

  3.征收部门立即对未答复的内容作出处理。

  判决送达后各方没有上诉,现判决书已经生效。

  案件意义

  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的拨付、发放及使用情况具有落实、主动公开的职责。当被征收人遇到相关部门拒绝履行公开职责或者认为答复内容不符合申请时,可以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文中除办案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胜诉故事】个人隐私并非逃避公开职责的挡箭牌,冠领律师代理申请履职案胜诉-3

9.jpg

【胜诉故事】个人隐私并非逃避公开职责的挡箭牌,冠领律师代理申请履职案胜诉-3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


湖南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