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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3/14 阅读量:379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章程中必须予以记载的、不可缺少的事项,公司章程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就会导致整个章程的无效,对于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各国公司法都予以明文规定,主要是公司性质所要求的章程的必备条款。

      通常包括公司名称、住所地、公司的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

      [2],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载明事项,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事项,我国现行《公司法》第八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该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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