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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诈骗7000余元判处缓刑

发布日期:2023/7/9 阅读量:34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审理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被告:杨某辩护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被告:夏某案情简介:2012年3月起,夏某利用某公司名义开办中介公司,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吸引他人应聘,趁机收取中介费、管理费、红包费等诈骗钱财。

      被告人杨某参与诈骗数额为7400元,被告人夏某参与诈骗数额为5300元。

      承办过程:本案中张涛律师提出如下辩护意见:杨某应他人要求,允许对方将赌具存放于裁缝店内,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的从犯;杨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参与程度浅,认罪态度较好,请求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最终,法院判决: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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