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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涉嫌绑架罪、抢劫罪一案从轻处罚

发布日期:2023/12/15 阅读量:346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审理法院: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被告:罗某辩护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案情简介:2003年,罗某伙同他人预谋后携带作案工具,至某路口拦截了被害人陈某驾驶的的士,至小路时,威胁被害人截得现金100余元和手机一只,随后捆绑了被害人陈某以向其家人勒索钱财。

      承办过程:辩护意见:罗某未实施绑架行为,仅望风和看管,且在犯罪中系被动参与,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应属于从犯,人身危险性低,动机简单,认罪态度好。

      判决结果:最终,法院判决:罗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抢劫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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