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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拆迁胜诉案;春城“寒冬” 昆明老人院面临拆迁风雨飘摇

发布日期:2023/11/26 阅读量:296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一到冬季,温暖的南国就成了老人和孩子的越冬宝地,其中四季如春的昆明更是人气“爆棚”。每年2月,成千上万的红嘴鸥聚集在昆明滇池、翠湖等水域过冬,一时盛况空前。就在大批旅游者蜂拥昆明看鸟时,昆明某区某老人院的院长却感觉自己正历经寒冬,因为老人院(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正面临被拆迁的命运。

图片源于Pixabay,如有问题联系删

  要知道,自上世纪90年代这家老人院获得政府的土地使用证和建成以后,不少住进来的老人就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家。一旦拆迁成为现实,作为“一家之主”的院长要如何向老人们解释家没了呢?又要上哪里再建一个安享晚年的避风港呢?院长如何忍心遣散数十年如一日照顾老人如同家人的员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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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境中的院长决定运用法律武器“自救”。经过信息搜集和反复商讨后,他们找到了在“拆迁”领域享有声誉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后者进行了严谨的查证和研究,派出经验丰富的周旭亮和任战敏两位律师办理该案。

  不久后,老人院向云南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认为省国土资源厅对涉案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用地批复侵害了老人院的合法权益,应依法予以撤销。听证会上,律师指出,此次征地并非出自公共利益需要,而是为了商业开发,不具备征地的前提条件。此外,征地补偿标准明显偏低,侵害了自己的合法财产权。

  经过双方各自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省政府认为国土资源厅在收到市国土资源局上报的相关征地请示,以及相关“一书一方案”和现场踏勘报告等资料后,按合法程序进行了审查,确认资料齐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该建设用地的整个批复程序和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然而,省政府通过审查发现,在市国土资源局上报的涉案土地审批材料中,误将老年院所持土地使用证项下国有土地3400平方米的土地范围认定为集体土地,进而导致接下来的用地批复产生了同样的错误——属于局部性的认定事实不清、适用依据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省政府撤销了对老人院所持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进行征收的行政行为,同时维持该批复的其它内容。

  表面看来,老人院暂时没有被拆,可是“躲得过初一,也能躲过十五”吗?其所持土地的性质已经明确认定为国有土地,那么下一次拆迁是不是反而来得更容易了?市国土资源局上报的涉案土地审批材料都是经过专职人员审查的,发生错误难道只有让没有过错的老人院吞下苦果吗?

图片源于Pixabay,如有问题联系删

  本案尚未终结,但可以肯定地是,最后的结果一天不下来,老人院院长就一天无法安心照料院里的老人们,他们就会在拆迁的寒冬里瑟瑟发抖。目前,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团队正在尽最大的努力,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撰稿:刘  洋
类型:B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杨玲玉


湖南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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