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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指标久抽不中,致胜有法宝?

发布日期:2025/1/19 阅读量:28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购车指标久抽不中,致胜有法宝?

本文作者:陈铮 发布时间:2015-01-09

车牌租赁这个词汇,对于身在北京的摇号大军而言并不陌生,即久摇不中或急于购车的消费者,通过向经销商或有机动车指标却不急于购车的个人支付租金租赁牌照的方式达到为新购车辆上牌的目的,直到有一天突然人品爆发抽得购车指标后,再终止租赁关系,办理过户手续。如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聪慧至极的办法,真是既惠及了出租人,也便利了购车人双方就此一拍即合。然而,凡事有利有弊,这看似“聪慧”的办法中是否有风险呢?此时,泼冷水的律师,她悠然出现了~

这盆冷水先从购车人开始泼吧。车牌是标识车辆身份的号牌,车牌对车的意义就像身份证对人的意义一样,它不具有商品属性,除几十元的铁皮成本,也不具有交换价值,因而也就不能够单独使用,必须悬挂在特定车辆的指定位置才能体现出使用价值。这一特性决定了车牌自身不能转让、出借和出租。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禁止转让、出借和出租车辆牌照,不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也不论是借出方借入方还是出租方租赁方,只要车辆与车牌不符,均应受行政处罚。然而,有需求即有交易,在一牌难求的情况下,商家为了销售业绩,往往会表示通过车牌租赁方式购置新车的业务已经相当成熟但从民事法律角度分析车牌租赁背后隐藏着重重法律风险。

 

首先,车辆属于动产,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从中可以看出机动车采用的是特殊动产登记制度,登记是产生对抗效力的关键所在。若是购车人使用他人名下车牌,就需要把车辆登记到车牌所有人的名下,以车和车牌一起打包的形式进行交易。虽然在实质上,购车人实际出资并占有使用车辆,确实是机动车辆的车主;但从形式上看,机动车辆的车主一栏填写的却不是购车者本人,而是经销商或牌照的出租方如果车辆登记证书下的产权人与实际购车人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矛盾,机动车登记的产权人拒绝办理机动车后续事宜时,则实际购车人难以办理车辆过户、年检、保险续保等手续,车辆的正常使用会受到诸多限制。特别是,一旦机动车登记产权人对车辆实施买卖行为,会直接导致实际购车人的车辆面临损失的风险。根据物权法的登记对抗原则和民法的善意第三人制度,第三人买家可以以登记为由对抗其他声称对该动产拥有权利的人,除非该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动产具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如果登记产权人将车辆卖出,买受人支付了合理价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买受人属于民法上的善意第三人,法律保护其对动产的权利。即便实际购车人能够证明车辆为其出资只能转而凭借和机动车登记的产权人的一纸合同,向主张赔偿损失。如果发生了这样的情况,追偿的风险是很大的——该合同行为具有规避政府对机动车数量调控政策的非法性,根据已有案例,面临被判定合同无效的风险,即便法院判决登记的产权人赔偿损失,还要看有无财产可供执行。实际购车人有可能面临钱财两空的境地。

 

其次,以车牌租赁方式购置新车还存在的另一个重大的法律风险在于保险问题。例如购车人与经销商存在“租赁车牌”的情况下,虽然经销商与购车人之间的合同通常会明确约定,由购车人承担因车辆引发的法律责任,但购车并非登记意义机动车所有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销商还是可能会承担责任的风险,为规避该风险,经销商通常会要求购车人为该车辆上全险,并另外购买高昂的第三者责任险。然而,在车主“实名不一”的情况下,即使购车人支出了上述费用,保险公司只能向经销商而不是购车人进行理赔,购车人在支付了车款又支付保费的情况下,却不一定拿得到理赔款,最终购车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而由个人手中租赁的车牌,就更加不可靠、缺乏保障了。

 

最后,出租方往往会对购车人做出各种限制。由于车牌这一因素的存在,通过经销商购车的消费者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自身的意愿来购置车辆,新购车辆可能并不完全符合消费者的购车需求,此外还有可能存在付出价格偏高等问题。如果购车人长时间拿不到指标,将面临租赁合同到期、出租方提高租赁价格、出租方不续签、机动车排放标准提高等变化,总之,各种风险不一而足。

 

那么对出租方来说,冷水又该如何泼呢?虽然车牌租赁的风险更多的集中在购车人身上,但车牌的出租方也不是完全的高枕无忧。显而易见的就是其失去了购车资格。依据现有政策,如果申请人名下有机动车,则不可以再行申请购车。出租方将车牌租赁给购车人,若租赁合同未到期或购车人到期未办理车辆过户,而出租方此时急需购车,则因其名下已有机动车辆,不能再取得摇号上车牌的资格。如果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求助要回车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认为双方之间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且该行为不符合车辆管理法规的规定,拒绝用行政强制力为其追回车牌。另外,如果发生事故,涉及税费交纳甚至案件审理麻烦也会自然找上门来。

 

综上,车牌租赁不管是对购车人还是出租人均存在法律隐患,都会带来一系列风险。希望此番冷水能够浇醒在美梦中沉睡的人们,即便半梦半醒,也可增添几分风险防范之心,才不枉笔者累心累身地坐在电脑前的声声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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