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车祸伤人处理的正确流程,车祸后怎么处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5/1/11 阅读量:3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车祸的数量也在增加。在许多车祸中,人们受伤了。这时候对车祸的处理已经不像单纯的财产损害了。车祸伤害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现场调查
1.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可以立即离开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如果不立即离开现场,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告。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在承诺的时间内迅速赶到现场,迅速处置现场。
3.现场调查包括现场参观、摄影、绘图、测量和检查。现场调查必须合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调查记录核对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纸上签字。
5.必要时,可以扣留事故涉及的车辆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进行检查。
6.与当事人约定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验、损害评估等必要的鉴定。
(2)责任的确定
1、在调查阶段,如有必要,可以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会。
2.查明事故基本事实,收集充分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确定责任。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参加会议,说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确定责任的理由和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和法律限制。
(3)惩罚
1.交通事故责任发生法律效力后,责任方提出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决定。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限制。
5.完善相关处罚程序。
6.刑罚的执行。
(4)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坏相关的证书、账单和各种材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结束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组织各方或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赔偿调解。中介的最大数量为两个。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分别发送给当事人。
4.调解不成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有人在车祸中受伤,要先救治伤者,然后通知交警部门去现场救治,再对伤者进行赔偿。需要提醒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不能有逃避,否则要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的专业律师
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车祸的数量也在增加。在许多车祸中,人们受伤了。这时候对车祸的处理已经不像单纯的财产损害了。车祸伤害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现场调查
1.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可以立即离开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如果不立即离开现场,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告。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在承诺的时间内迅速赶到现场,迅速处置现场。
3.现场调查包括现场参观、摄影、绘图、测量和检查。现场调查必须合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调查记录核对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纸上签字。
5.必要时,可以扣留事故涉及的车辆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进行检查。
6.与当事人约定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验、损害评估等必要的鉴定。
(2)责任的确定
1、在调查阶段,如有必要,可以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会。
2.查明事故基本事实,收集充分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确定责任。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参加会议,说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确定责任的理由和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和法律限制。
(3)惩罚
1.交通事故责任发生法律效力后,责任方提出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决定。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限制。
5.完善相关处罚程序。
6.刑罚的执行。
(4)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坏相关的证书、账单和各种材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结束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组织各方或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赔偿调解。中介的最大数量为两个。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分别发送给当事人。
4.调解不成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有人在车祸中受伤,要先救治伤者,然后通知交警部门去现场救治,再对伤者进行赔偿。需要提醒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不能有逃避,否则要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的专业律师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湖南交通法务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jiaotongfawu)提供邵阳市交通法务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