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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律师交通事故简易程序条件,交通事故

发布日期:2024/12/17 阅读量:49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可以由交通警察处理。当然,简易程序也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建议程序有哪些规定?以下是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交通事故简易程序
我国简易程序主要是公安部2008年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规定了以下简易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下列道路交通事故,但涉嫌交通事故和危险驾驶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害方受轻伤,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伤人事故的。
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可以由交通警察处理。
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固定现场证据,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绝离开现场,被强制撤离。当事人不能及时移动车辆,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本规定第一百零四条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项处理。
离开现场后,交通警察应识别并记录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机动车类型及牌照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码、道路交通事故表、碰撞位置等。根据现场的固定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陈述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具备当场生产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a)造成死亡或伤害;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原因有争议,虽无争议,但经协商未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品的车辆;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
(六)驾驶员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涉嫌饮酒或者服用精神药品或者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能够行驶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明停车位置,并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等待处理。
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可以由交通警察处理。当然,简易程序也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建议程序有哪些规定?以下是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交通事故简易程序
我国简易程序主要是公安部2008年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规定了以下简易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下列道路交通事故,但涉嫌交通事故和危险驾驶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害方受轻伤,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伤人事故的。
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可以由交通警察处理。
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固定现场证据,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绝离开现场,被强制撤离。当事人不能及时移动车辆,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本规定第一百零四条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项处理。
离开现场后,交通警察应识别并记录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机动车类型及牌照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码、道路交通事故表、碰撞位置等。根据现场的固定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陈述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具备当场生产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a)造成死亡或伤害;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原因有争议,虽无争议,但经协商未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品的车辆;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
(六)驾驶员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涉嫌饮酒或者服用精神药品或者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能够行驶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明停车位置,并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等待处理。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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