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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律师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工伤怎么算

发布日期:2024/12/16 阅读量:45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应该承担责任,对员工和家庭的打击很大,很多人承担不起。这时,工伤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接下来,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调度员出了车祸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经销商的车祸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暴力等意外伤害,也就是说经销商的车祸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十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由于工伤事故;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获救后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
(三)在部队服役,因战致残或者因工负伤,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劳动者有前款第(一)、(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劳动者,除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维护汽车事故经销商权利的建议
发生交通事故等事故时,经销商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一些维护权利的建议:
一、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工伤发生后,劳动者首先应当判断其是否属于工伤范围。
第二,收集证据。求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能认定工伤。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证、工资条等。
三、明确受伤害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单位还应承担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和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不能要求赔偿。
四、明确单位是否已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处理工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明确期限的。超过期限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对工伤保险待遇的追索不予仲裁和法院支持。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相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调度员的车祸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应该承担责任,对员工和家庭的打击很大,很多人承担不起。这时,工伤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接下来,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调度员出了车祸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经销商的车祸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暴力等意外伤害,也就是说经销商的车祸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十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由于工伤事故;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获救后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
(三)在部队服役,因战致残或者因工负伤,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劳动者有前款第(一)、(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劳动者,除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维护汽车事故经销商权利的建议
发生交通事故等事故时,经销商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一些维护权利的建议:
一、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工伤发生后,劳动者首先应当判断其是否属于工伤范围。
第二,收集证据。求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能认定工伤。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证、工资条等。
三、明确受伤害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单位还应承担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和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不能要求赔偿。
四、明确单位是否已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处理工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明确期限的。超过期限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对工伤保险待遇的追索不予仲裁和法院支持。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相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调度员的车祸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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