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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和醉驾最本质的区别是,酒驾和醉驾怎么处

发布日期:2024/11/18 阅读量:5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酒驾和醉驾区分主要在哪里
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和呼气不同。酒后驾驶: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酒后驾驶: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
处罚的力度各不相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暂扣6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罚款金额不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受到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和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超速、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时,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的态度,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公安机关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记录查获过程、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和血液采样过程;有条件的,应当拍摄照片、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呼气,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后,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前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予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担保人,也不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逮捕。
酒驾和醉驾都是违反交通法规的。在对社会没有危害的情况下,教育一般是主要的惩罚,只有两者互相看着。与醉驾相比,醉驾的情节较轻。但情节严重的,无论是酒驾还是醉驾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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