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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如何向法院提出可撤销婚姻(民法典可撤销婚姻的条件)

发布日期:2023/5/12 阅读量:28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民法典中如何向法院提出可撤销婚姻(民法典可撤销婚姻的条件)

一、民法典中如何向法院提出可撤销婚姻

只有受胁迫结婚的,可以撤销。而且必须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提出。期限是一年。可以参看《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的处理稍稍复杂一些,主要的方面有:(一)只受理在婚后一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的申请。(二)审理此类案件只能适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即使对法院的判决不服,也不允许上诉。(三)财产的处理: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除非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否则都按照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四)子女抚养问题:按照离婚诉讼的原则处理。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没有撤销程序,只有登记结婚和协议登记离婚程序。你这种情况,可向法院申诉离婚!如女方拒绝出庭,可使用登报公告送达……如其满期不到庭,法院就可依法进行缺席判处了。

(一)申请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请求。(二)当事人提交准备好的证件及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进行审查(四)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作出撤销婚姻的决定,宣告结婚证作废,并予以公告。公告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撤销婚姻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的,终止办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已经结婚的证明2、被胁迫的证明3、表明不想结婚,只是因为胁迫才结婚4、自结婚时至今未超过一年,如果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起算。

1.领证,并没有共同生活,2.领证,感情破裂,分居两年以上,3.无证,共同生活多年,育有子女,但感情确已破裂,等可申请法院撤销婚约,或叛离婚。

二、民法典可撤销婚姻的条件

可撤销婚姻是指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撤销该婚姻的决定。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可撤销婚姻应该就是无效婚姻 存在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不到法定婚龄。

1、离婚是由当事人申请解除符合法定条件的婚姻关系。 2、可撤销婚姻是对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法定结婚要件等情形的婚姻进行撤销登记。撤销婚姻登记可以由撤销权人申请,也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依职权行使。

1、《婚姻法》第11条 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2、《婚姻法》第10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你好,办理离婚了,结婚证就自然撤销了,有的地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要求对方上缴结婚证的,然后再给办理离婚证。

    你好,不存在注销婚姻关系的说法,只有解除婚姻关系或者确认为无效婚姻的说法。     法定的婚姻无效有下列几种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解除婚姻关系在实践中则是离婚,离婚的情形很多,大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衡量标准。 还有疑问建议登陆 ://.scpcls./进行咨询。请采纳答案。谢谢。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当事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法定的可撤销的婚姻,在我国只有一种情形,即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处受胁迫的人是指被胁迫结婚的人,但胁迫的利益不仅包括被胁迫的人也包括其亲属的利益。被胁迫的婚姻自始无效。第二、需要注意,撤销权需要在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遭受非法拘禁的,丧失人身自由的申请人,则申请人需从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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