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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常识有哪些(婚姻法常识有哪些内容)

发布日期:2023/5/10 阅读量:335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婚姻法常识有哪些(婚姻法常识有哪些内容)

一、婚姻法常识有哪些

两个问题:1.如果有证据证明孩子不是你朋友的,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并可主张赔偿损失。2.房子归单位和你朋友共有,如果是婚后取得可以将你朋友拥有的产权折价后再按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你朋友可以现金支付来分割房子。13772452813

1、《婚姻法》以及其司法解释(一)(二)(三)2、《继承法》以及其司法解释3、《收养法》以及其司法解释这是我学婚姻法的时候老师要求准备的法条,书的话都是大同小异,不会有太大差距,不过你最好找最新版的看看,怕出现什么新情况。

可以找一个律师帮你啊,看你目前的情况,你自己也解决不了,还是请律师吧。 ://.99weiqing.

  如果涉及公房问题的话,我国法律对此都是一些政策性规定,具体操作事宜都是有当时房产部门负责。可以到当地房产部门进行相关的咨询。公房说起来就是政策房。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这种情况,如果是起诉离婚,不应按分居时间来达到条件,而应该是就第一款规定,与他人同居。 而这种情况,如果你坚持离婚,判离几率是很高的。

赔偿那是不可能的,法律上没有赔偿一说,赔偿什么青春损失费?打掉孩子不算犯法,离婚最多婚后财产平分,没有谁赔偿谁

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也就是说,你丈夫的财产有四分之一归你,四分之一归你们的女儿,四分之二归他的父母。但遗产不一定分割,因为你和女儿还生活在一起,事实上他的财产已经完全属于你的控制了。此外,如果你不改嫁的话,进了主要赡养义务,你丈夫的父母的遗产你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和你丈夫的父母的其他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前提是,为法定继承。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话,就看你丈夫父母的意思了,他们也可能分给你很多钱,也可能不分给你一分钱。

 你好,我是律师,你朋友可以跟她丈夫协议离婚,如果丈夫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孩子的归属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也能达成协议。 诉讼离婚,在是否离婚上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或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采取诉讼离婚。

二、婚姻法常识有哪些内容

如因夫妻感情不和,夫妻分居两年,经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法院便可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并不需要起诉几次,只要符合离婚的条件,一次起诉离婚就能判决离婚。起诉后,一方不签字,人民法院可依法留置送达法律文书。

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必须要22以上才能结婚 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婚姻自由。一夫一妻。以及男女平等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也能达成协议。 诉讼离婚,在是否离婚上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或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采取诉讼离婚。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以上是婚姻法司解释二中对返还彩礼的相关规定,没有楼主说的婚姻维持未超过一年的,女方需返还彩礼一规定的.

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若在抚养孩子、分割财产上没有纠纷,分手即可。相反,若在抚养孩子、分割财产上不能协商一致,可去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并对抚养孩子、分割财产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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