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和家庭财产怎么区分?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公民的树木、畜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以及公司的其他合法财产。家庭共同财产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包括共同劳动的合法收入、共同积累的积蓄、共同建造的房屋、共同拥有的生活必需品和生活资料、共同分担的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共有财产。在区分遗产和家庭财产时,我们应该掌握以下标准:
(1)家庭只有两对夫妻时,家庭的全部共同财产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全部作为死者的遗产。但在区分继承和夫妻共同财产时,也要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限。《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区别。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家庭成员中除夫妻外还有子女,区分继承和家庭财产时要注意:
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过创作获得的报酬或者奖励物品,以及通过接受赠与、遗赠、继承获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属于未成年子女,但由父母临时管理。当他们的父母去世,他们的遗产是分割,时,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该与他们父母的遗产分开,他们不能来分割作为他们父母的遗产。
对于已经参加工作或劳动并直接参与家庭共同财产积累的子女,应肯定其对家庭共同财产的权利。父母死亡并确定其继承范围时,直接参与家庭共同财产积累的子女份额应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割,父母的继承不分割。
区分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和全家所负的共同债务。以被继承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仅用于其个人债务的,属于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债务,应当计入其遗产,以被继承人遗产中的其他财产权给付。但是,以被继承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用于全家共同生活或者经营需要的,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应当以家庭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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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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