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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算不算离婚?签订离婚协议算离婚吗

发布日期:2024/8/4 阅读量:124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情况

原告张某(化名)称,张某与(化名)于1995年8月17日在山城镇结婚,婚后生下一名10岁男孩。 2004年3月26日,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书,并经公证。双方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同意自愿离婚,由女方张某照顾并抚养儿子。男方同意现有房屋(公屋)归女方所有,其他财产由女方保留并用于维修。随后,刘志国离开原告住所。 2005年8月,刘志国强行抱回儿子,对原告进行殴打、辱骂,并无理要求女方向刘志国支付子女抚养费。女子无奈,请求法院根据双方离婚协议作出判决:改变双方约定的抚养权,由被告刘志国监督儿子的抚养权。

分析

法院认为,婚姻关系的成立和解除应当以某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法律的正式要求是结婚需要结婚证,离婚需要离婚证。本案当事人签订的离婚协议虽然已经过公证,但只有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时才能使用。双方未按照约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的,不能视为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依法履行监护权和子女抚养义务,监护权不发生变更。法官解释后,原告自动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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