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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发布日期:2024/7/4 阅读量:16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大家都知道,离婚协议书是一份比较重要的协议。办理离婚协议的,需要按照相应规定签署离婚协议。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我们需要满足自己的一个要求,那么离婚协议什么时候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带来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首先,我国法律对于解除婚姻采取登记要求与诉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可以选择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提起诉讼离婚,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未经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提起诉讼,不得解除。

  其次,当事人的离婚意向可能会随着时间、环境、对方的言行、自我认识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因此,离婚协议书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后悔、不同意离婚也是很正常的。离婚协议书中婚姻双方“同意离婚”的表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经出现重大裂痕。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离婚时,应按照双方协议分割财产。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的一个条件是离婚。然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的效力条件与一般的效力条件不同,因为其达成需要离婚双方的同意。任何一方都可以决定是否实现,并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约束力。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除非有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协议书应当作为夫妻财产分割的重要证据,即法院必须按照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2。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1) 两岁以下的儿童一般与母亲住在一起。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与父亲同住:

  (1)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其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父亲因抚养孩子的条件未尽到抚养义务,但父亲要求孩子与自己共同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们确实无法和母亲住在一起。

  (2)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随父亲生活,且不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可以允许。

  (3)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与其同住。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接受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者;

  2。孩子长期与其生活在一起,改变居住环境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孩子,但对方有其他孩子;

  4。子女与其同住,有利于子女成长,但对方长期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状况而且不适合带孩子住。

  (4)父亲和母亲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和自己一起生活,但孩子多年来一直与祖父母单独生活,祖父母要求并且能够帮助孩子照顾孙子。或孙子女,可被视为子女与父亲或母亲同住的优先条件。

  (5)父母对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是否与父亲或母亲同住有争议的,应考虑孩子的意见。

  (六)在保障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允许。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更重要。一定要注意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您前往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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