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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离婚案件的调解

发布日期:2024/7/1 阅读量:174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由于离婚纠纷涉及感情和亲属关系等无数关系,并且已经相互影响了10多年,丈夫和妻子**终断绝了友谊。如果我们只是穿上长袍,拿起木槌,坐在法庭上询问案情,我们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则和规定来调整,并以机械和程序的方式来解决。虽然它显示了法官依法审判的司法权威,但它不利于夫妻感情的拯救和愈合,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如果我们的法官能够理解法律,理解原因,调动情感,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将有利于当事人在未来的生活中和谐相处,同时也符合“和谐是家庭中**重要的,和谐是家庭中**重要的”的传统理念,从而构建和谐社会。以下是我个人对如何做好离婚纠纷的调解工作的看法,主要有四点。

首先,树立调解理念,提高司法能力是调解工作的前提。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基层法院为广大农村人民服务,做好调解工作,不仅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深厚的社会经验,还需要牢固树立调解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首先要做的是要求法官找出离婚案件中可以调解的所有因素。他既不会排除调案,也不会反复调解长期不可能调解的案件。第二,要善于调解,要求法官根据所涉及的各种因素把握调解的时机,恰当运用适当的调解方法,善于利用各方力量,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第三件事是要求法官掌握案件当事人的心理,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使他们能够消除反对意见,同意调解结果。在基层法院,要做好调解工作,还要求法官深入群众,充分了解乡镇民风。例如,应该处理农村地区的彩礼支付和离婚夫妇的子女和财产安排。对于这样的纠纷,我们不仅要用法律条文来准确判断,还要遵守风俗习惯。

第二,维护公共利益和爱心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

离婚案件的形成大多是双方在诉诸法院之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双方**终“告上法庭”,并一直处于冲突状态。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如果得不到双方的信任和尊重,调解工作就无法进行,更不可能让积怨甚深的双方消除分歧,做出让步。为了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法官在进行调解工作时应该保持“两颗心”:首先,他应该有一颗公平的心,即“公心”。他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他在法庭上的一举一动,甚至他的眼神和表情,这不能使当事人产生反感。法官已经有了有偏见的怀疑。同时,法官应该平衡和维护良知的正义,也就是说,法官在提出调解观点时应该尽力寻找一个公平的平衡点,同时也符合普通人的价值判断。其次,法官应该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那就是爱。他们应该把当事人当作自己的亲人,把他们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他们应该从另一个角度思考,想象一下如果我处于这样的困境,他们应该做什么。适度的接受和耐心的倾听应该让双方畅所欲言,释放他们的怨恨和情绪,充分表达他们的想法。当事人发言时,法官必须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及时分析,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和心理活动,并找到调解的出发点。只有真正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处理矛盾和纠纷,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才能使当事人信服,案件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三、把握调解机会,善用调解方法,是做好调解工作的保证

要圆满地处理离婚案件,把握调解的机会,善用调解的方法,有时可以事半功倍。把握好调解的时机非常重要,更重要的是灵活恰当地把握好它。应该提供春风和雨水的舒适,否则情绪无法稳定,感觉会变得狭窄。同时,在一句话中应该有发人深省的警告和更多的触动。否则,如果当事人一味纵容,很难体现法官在调解中的主导地位,很难促使双方改变看法,做出让步,也有可能不允许当事人因机会而急于求成或被迫压制。相反,当事人会有逆反心理,欲速则不达。

在离婚纠纷中,我们需要对症下药。有时面对面,让彼此误解的双方当面说清楚;有时背对背,让双方怀着深深的怨恨暂时避免冲突,避免他们的情绪进一步激化。如果原则上没有矛盾,被告积极要求和解。主要是通过让双方回忆他们在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和他们一起同甘共苦的日子,让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命运,解开心结,期待他们的孩子一起健康成长,促进和解。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本着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妥善处理儿童和财产问题。

第四,对纠纷原因的准确判断是调解成功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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