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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与精神病离婚婚前财产问题?

发布日期:2024/2/14 阅读量:264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处理与精神病离婚婚前财产问题应该按照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原则执行。

      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

        一、如何处理与精神病离婚婚前财产问题?  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

      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如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二、婚前财产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婚前财产协议书一般应包含哪些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

        3、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

        4、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

        5、婚前财产婚后处分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

        6、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7、其他应约定的事项,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等。

        8、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等。

        9、男女双方签字。

        10、婚前财产签订时间。

        综上所述,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办理离婚,需要对方的监护人参与。

      精神病患者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由监护人代为保管。

      婚姻存续内产生的收入,健全一方的工资都是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要分割,不能因为对方是精神病患者就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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